关于药品供应商采购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4-12-27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药品使用情况,现开展2025年度药品供应商采购工作。

一、采购程序

挂网公告、供应商报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合格供应商公示、通知签订业务合同。

二、采购原则

坚持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逾期递交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2.资料递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3.报名方式:参加报名的企业可选择派专人到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进行报名递交资料,也可选择邮寄的方式,邮寄资料时间已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5884608916

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其他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及其他证明资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其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及其他证明资料);

6.供应商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监管平台》备案;(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备案截图)。

7.本企业采购或供应的所有药品品种目录及证明材料。

8.特殊药品供应资质及品类证明材料。

9药品库房实测面积、平面图及内外实景图片。(库房租赁的要提供合同,自有的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0.本企业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药品追溯系统的证明材料。

11.配送服务方案(配送时效,退换货方案,药品配送现场搬运或入库措施等)

12.普通药品、急需药品配送时效承诺(时间体现)及药品供应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13.价格承诺、两票制承诺。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报名响应函、药品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或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利要求提供不完整、不清晰复印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原件核实,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比选申请文件制作规范,提供正副本两本。

2.未参与本次报名配送企业,将无法参与配送,若后期集采药品中标,仅能配送集采中标药品,无法配送其他药品。

3.供货周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合同期满后我院会对每家配送公司进行全年考核评价,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

4.本次工作,纪检将全程监督,联系人:何书记,联系电话:18881619777

 

附件:1.报名响应函/uploads/allimg/file/20241227/20241227164812_41448.docx

          2.药品供应商遴选评分标准/uploads/allimg/file/20241227/20241227164836_421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