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院 固定资产报废处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6-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已到达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标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院固定资产报废一批

项目报价

本次报价包含处置费、装卸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招标方式:竞价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医疗设备回收资质;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 — 2026年4月28日(工作日9:00-17:00)

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三汇路12号4楼)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医疗设备回收资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需有效证件,经营范围具有医疗设备回收)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或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或废旧金属回收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并提交“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9、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

七、报价须知

1.中标单位需当场一次性向院方缴清全部中标价款,签定合同后方能进场搬迁。

2.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报价即视为已对上述报废残值实物进行了核实、认可。

八、开标时间:2026年4月29日下午15时00分,现场查勘实物完成后现场统一竞价。

开标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8号(绵阳市涪城区妇女儿童医院)

九、中标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医院资产处置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进行确定。

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6年4月29日 下午14时30分

集合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48号(绵阳市涪城区妇女儿童医院)

踏勘内容:查看报废资产实物现状,了解拆除、运输条件等。

注意事项: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1.同一家公司如有两份及以上授权,将取消该公司竞价资格;资料提交不全或未提交资料的取消该公司竞价资格。

2.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医院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顺延第二家。

3.中标单位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保持报废物资处置现场整洁,保证现场消防安全,否则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4.该批报废物资中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必须由中标人运到政府规定的处置地点以规定的方式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责任应由中标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