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绵阳市涪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 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
二、 药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三、 进口药品由经营企业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和《进口药品注册证》,并加盖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鲜章。
四、 药品整件包装箱内附产品合格证,每批药品均附同批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印章。
五、 保证药品的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包装牢固,符合储存和运输要求。
六、 保证药品的储存及在途条件符合药品质量标准规定。
七、 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数量短少、破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全部承担。
八、 对近效期药品,企业销售人员应积极协商退、换货事宜。
九、 企业严格按照医院采购计划数量及时配送药品。
十、 紧急情况下,企业接到采购应急药品通知后,原则上2小时内将应急药品送达医院药库,并确保所供药品的质量合格。
生产企业(公 章): 配送企业(公 章):
年 月 日